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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简介
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党员先锋岗,她本着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,把关心、关爱、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付之于实践。
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是由七名充满爱心的检察官组成,她们中间既有专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五名检察官,又有妇联、共青团的两名女共产党员。工作室成立以后,建立了一整套完整、规范的工作制度。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,实行“七项制度”:即专案专人办理制度、严格审查从宽处理制度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查制度、社会调查制度、量刑建议制度、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制度、联系卡制度。对不捕、不诉未成年帮教实行“六个一”制度:即上一堂法制教育课、与监护人进行一次约谈、送一份《劝诫书》、组织一个帮教小组、邀请参加一次公益活动,建立一份回访帮教卡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“四个工程”:即帮助其完成学业的“花蕾工程”、走进学校、社区积极开展法制教育,使未成年人远离犯罪的“育苗工程”、协助学校整治周边环境,营造良好学习环境的“防护林工程”、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“帮教工程”。
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以严格细致的办案作风,充满爱心的细腻关怀,热情周到的服务,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一个更加洁净、健康、良好的空间。
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
服务内容
1、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,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,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,作出起诉、不起诉决定;
2、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,对不捕、不诉未成年人建立帮教联系卡;
3、受理对未成年人的侵权和犯罪行为的举报投诉;
4、走进学校、社区开展法制宣传,接受法律咨询,开展青少年热线电话(85880709);
5、关心关爱贫困学生,组织捐赠活动,为贫困学生提供爱心服务。
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
服务承诺
1、办案公心、细心;
2、帮教贴心,耐心;
3、服务热心、真心。
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
特殊 制 度
1、专案专人办理制度。成立了专门机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实行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机制。由四名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工作经验、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、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检察人员组成办案专班,实行谁批捕、谁起诉、谁预防、谁监督的办案模式,以保证办案和犯罪预防工作的连贯性、针对性,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。
2、严格审查、从宽处理制度。对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的犯罪案件慎用逮捕措施。对于初犯、偶犯,所犯罪行一般,主观恶性不深,能够认罪悔罪,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,如果具备有效监护、监管或帮教措施,在保证诉讼正常进行的前提下,一般不予批准逮捕。切实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,可诉可不诉的不诉。
3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查制度。检察人员在审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,对于案件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情节相对轻微的刑事案件,在作出批准逮捕(或不予批准逮捕)决定时,会建议公安机关在30天或更短的时间内移送审查起诉;而对于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轻微刑事案件,一般在15天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。
4、社会调查制度。即通过走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、监护人、公安机关办案人员、所在的社区学校,全面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的性格爱好、家庭教育、成长经历、平时表现、学习生活、认罪态度、悔罪表现等情况,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教,促使其回归社会。
5、量刑建议制度。检察人员在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,应综合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性质、情节、主观恶性、人身危险性及社会调查情况,明确请求审判机关对未成年被告人科以相应的刑罚种类,对未成年被告人应尽可能贯彻非监禁化和非刑罚化原则,以充分维护未成年犯罪案件诉讼双方当事人合法权利,防止量刑畸轻、畸重问题发生。
6、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制度。为切实维护每一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,检察人员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之内,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,因经济困难无力委托辩护人的,可以通过人民检察院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。检察机关自收到该申请之日三日内向区司法局转交申请,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相关证明及材料。同时,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工作,认真听取法律援助律师的意见。
7、联系卡制度。“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”的办案人在受理案件后,会将一张“维权联系卡”送给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,该卡片上记载了“郭艳萍大手拉小手工作室”的工作内容及承诺,并有案件承办人的联系方式,方便犯罪嫌疑人及其家人及时反馈案件情况。
办案流程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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